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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商标注册制度提供地域性保護。商标即使已獲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局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商标注册處注册,亦不會自動在香港受到保護。要在香港得到保護,商标必須注册。
香港商标注册證批核期约六個月至一年,商标有效期由注册日起计為期十年,每十年續期一次。
香港商标注册分类採用《尼斯分类》,共分45类。其中商品項目1-34类,服务項目35-45类,客戶可根據其业务需要,選擇合適的商标分类申请注册。客戶亦可透過免费咨詢,讓我们協助選擇合適的注册类別。
答案:
根據商标法的規定,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為十年 。
答案:
商标是一個标誌,用以識別不同商戶的貨品和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 ( 包括個人姓名 ) 、徵示、设计式樣、字母、字樣、數字、圖形要素、顏色、声音、氣味、貨品的形狀或其包装,以及上述标誌的任何組合所構成。能夠藉书寫或繪圖方式表述的标記,才可以注册為商标。
商标具有如下特徵 :
答案:
商品品牌的重要性是毋可置疑,而把商品的商标注册妥當是建立品牌的第一步。從2004年1月起實行的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经貿關係的安排(CEPA)優惠後,注册商标建立品牌更是一項在香港及內地商品推廣的必要的事而。
商标注册授予商标擁有者獨有的權利在注册範圍內无限使用其标記,商标注册是獲取商标專營權的法定保障行為。如果其他商戶未经你同意將該商标用於相同或类似的貨品或服务人,即屬侵權行為,你可以就此採取法律行動。但如果你的商标沒有在香港注册,便難於證明你是商标的擁有人,而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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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有關的申请文件提交香港商标注册處後,而擬注册商标又沒有遇到反對的话,則整個程序需时大概六個月至一年。
答案:
商标注册有效期為十年。商标注册屆滿期前六個月可办理續期手續,每次可續十年。商标注册屆滿後六個月內可繳交過期款办理續期,如未能在六個月期限內續期,過期商标將從注册紀錄册中刪除。
答案:
一般簡單的申请有以下四個階段﹕
1. 申请前商标檢索-商标於申请注册之前應先進行商标檢索,確認你的商标是否已被其他商戶注册或申请注册。
2. 提交注册申请 – 申请文件提交香港商标注册處後,商标注册處一般於兩個月內發出審核通知是否接納申请。如商标注册處接納申请,商标將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报作出公布。如申请未符合注册規定,注册處會提出異議。申请人可在六個月內符合有關規定,提交注册處從新審核。
3. 接納及公布申请 – 申请被接納後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报作出公布,公布期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在香港知識產權公报閱覽你的商标,並有權對你的注册申请提出反對。
4. 發出注册證明书 – 順利通個三個月的公布期後,該商标的詳細資料將被記入注册紀錄册,並獲發出注册證明书。注册日期將追溯至提交申请當日,換言之,成功注册後,商标擁有人的權利將會由提交申请當日起计。
答案:
答案:
是。需提交由雙方簽署的申请书及轉讓合同 。
答案:
在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和商标注册的作用各異,它们受不同的法例規管,並由不同政府部門管理。公司注册處負责注册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以外成立為法團並於香港设立營业地點的非香港公司,而由知識產權署管理的商标注册處則負责办理商标注册。因此,即使你公司的名稱在公司注册處注册,並不表示公司有必然權利將公司名稱作為商标,使用於推廣或经營其貨品或服务上。你必須另行向商标注册處申请注册你的商标,才可獲得根據《商标條例》所授予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