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香港的商标注册制度提供地域性保護。商标即使已獲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局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商标注册處注册,亦不會自動在香港受到保護。要在香港得到保護,商标必須注册。

香港商标注册證批核期约六個月至一年,商标有效期由注册日起计為期十年,每十年續期一次。

注册香港商标的服务收费,每個商标港幣4,500元 (一個类別) ,已包所有政府注册收费及政府查册费 (額外类別:每個收费港幣2,000元) ;如需要中國或其他地區商标注册服务,歡迎联络我们查詢。

  • 商标查册及評估
  • 准備文件及授權书
  • 呈交文件予知識產權署
  • 專人跟進注册進度
  • 若遇上反對申请,代办反對事宜
  • 代領注册証书

注册香港或其他地區商标,请填寫申请表格。 申请

商标注册分类及所需資料

商标注册分类 1
商标注册分类及所需資料 2

香港商标注册分类採用《尼斯分类》,共分45类。其中商品項目1-34类,服务項目35-45类,客戶可根據其业务需要,選擇合適的商标分类申请注册。客戶亦可透過免费咨詢,讓我们協助選擇合適的注册类別。

商标类別

  • 申请人姓名及地址
  • 如屬個人申请,需提供身份證或者護照;如屬公司申请,則需提供公司注册證明书
  • 申请人國籍或公司注册地點
  • 擬注册商标之圖案(如果商标為彩色,必須指定哪種顏色)
  • 商标注册类別及商品/服务詳細說明
  • 某些國家/地區,需要提供國際公證律師發出的授權信(POA Letter)

注册商标常见问题

1.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答案:

根據商标法的規定,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為十年 。

2. 何謂商标?

答案:

商标是一個标誌,用以識別不同商戶的貨品和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 ( 包括個人姓名 ) 、徵示、设计式樣、字母、字樣、數字、圖形要素、顏色、声音、氣味、貨品的形狀或其包装,以及上述标誌的任何組合所構成。能夠藉书寫或繪圖方式表述的标記,才可以注册為商标。

商标具有如下特徵 :

  • 商标是區別於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誌
  • 商标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位、三維标誌或顏色構成,亦可以是上述要素組合的标誌
  • 商标具有獨佔性。商标持有人對其商标具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 商标是一種无形資產。商标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並可轉讓,经商标持有人同意,許可他人使用,並獲取利益
3. 為什麼要申请办理商标注册?

答案:

商品品牌的重要性是毋可置疑,而把商品的商标注册妥當是建立品牌的第一步。從2004年1月起實行的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经貿關係的安排(CEPA)優惠後,注册商标建立品牌更是一項在香港及內地商品推廣的必要的事而。

商标注册授予商标擁有者獨有的權利在注册範圍內无限使用其标記,商标注册是獲取商标專營權的法定保障行為。如果其他商戶未经你同意將該商标用於相同或类似的貨品或服务人,即屬侵權行為,你可以就此採取法律行動。但如果你的商标沒有在香港注册,便難於證明你是商标的擁有人,而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4. 一般商标注册所須的时间要多久?

答案:

有關的申请文件提交香港商标注册處後,而擬注册商标又沒有遇到反對的话,則整個程序需时大概六個月至一年。

5. 商标注册有效期有多久?

答案:

商标注册有效期為十年。商标注册屆滿期前六個月可办理續期手續,每次可續十年。商标注册屆滿後六個月內可繳交過期款办理續期,如未能在六個月期限內續期,過期商标將從注册紀錄册中刪除。

6. 申请商标注册過程是怎樣?

答案:

一般簡單的申请有以下四個階段﹕

1. 申请前商标檢索-商标於申请注册之前應先進行商标檢索,確認你的商标是否已被其他商戶注册或申请注册。

2. 提交注册申请 申请文件提交香港商标注册處後,商标注册處一般於兩個月內發出審核通知是否接納申请。如商标注册處接納申请,商标將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报作出公布。如申请未符合注册規定,注册處會提出異議。申请人可在六個月內符合有關規定,提交注册處從新審核。

3. 接納及公布申请 申请被接納後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报作出公布,公布期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在香港知識產權公报閱覽你的商标,並有權對你的注册申请提出反對。

4. 發出注册證明书 順利通個三個月的公布期後,該商标的詳細資料將被記入注册紀錄册,並獲發出注册證明书。注册日期將追溯至提交申请當日,換言之,成功注册後,商标擁有人的權利將會由提交申请當日起计。

7. 申请商标注册需要甚麼資料?

答案:

  1. 申请人姓名或公司名稱
  2. 申请人地址
  3. 申请國籍或公司成立、注册國家
  4. 擬注册商标的樣本
  5. 商标的產品或服务类別
8. 商标轉讓是否需要協定?

答案:

是。需提交由雙方簽署的申请书及轉讓合同 。

9. 我的有限公司名稱已於公司注册處办理登記手續,我是否可以利用該有限公司名稱作為商标使用?該名稱會否自動獲得注册商标的保護?

答案:

在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和商标注册的作用各異,它们受不同的法例規管,並由不同政府部門管理。公司注册處負责注册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以外成立為法團並於香港设立營业地點的非香港公司,而由知識產權署管理的商标注册處則負责办理商标注册。因此,即使你公司的名稱在公司注册處注册,並不表示公司有必然權利將公司名稱作為商标,使用於推廣或经營其貨品或服务上。你必須另行向商标注册處申请注册你的商标,才可獲得根據《商标條例》所授予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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